中國在世界上已經有上下五千年的文字歷史,但是家具史已經可以追溯到七千多年前的我國浙江余姚河姆渡文化,可以說,家具的歷史比文字的歷史更加悠久和厚重。
中國古典家具按使用功能的不同,原則上可分成“五大類”:椅凳類、桌案類、床榻類、柜架類、雜項類。
一、椅凳類
漢代之前,人們是沒有坐具的,通常采用的以茅草、樹葉、獸皮等制成的席子,席地而坐。直到一種被成為“胡床”的坐具從域外傳入中原,才有了真正意義上的椅凳,后晉唐朝的全力發展,椅子才從胡床的名稱中分離出來,直呼為椅子。
1.方凳
2.圓凳
3.條凳
4.交椅
5.太師椅
6.官帽椅
7.玫瑰椅
8.寶座
二、桌案類
桌案在中國古代文化中地位教高,是中國禮儀文化之邦傳承的產物,也是禮儀接待不可缺少的重要工具。在中國的古代,對桌案有著嚴格的等級劃分制度。比如,供桌供案主要應用于紀念仙逝長輩和敬供先人;八仙方桌主要應用于接待重要賓客,例如“請上坐”指的是八仙方桌朝南的左邊位子;園桌主要應用于家人共餐,一家團圓之意。
1.圓桌
2.方桌
3.八仙桌
4.月牙桌
5.琴桌
6.供桌
7.供案
三、床榻類
1.架子床
2.拔步床
3.羅漢床
4.貴妃榻
三、柜架類
1.圓角柜
2.悶戶柜
2.頂箱柜
3.亮格柜